编者按:株洲的消费者苏小姐精挑细选了一款手机,可让她万万想不到的是,手机只用了8天外屏小屏幕就出现显示问题,厂家售后说是人为损害,拒绝保修,苏小姐觉得冤枉,双方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反反复复。记者近日采访了当事人苏小姐,并以日志的方式向读者述说了苏小姐的维权故事。 本报记者曾颖
2月28日
一个星期前,我在株洲某手机城精挑细选,花两千多买了一台VK(唯开)810手机,商场承诺一个星期包退,一个月包换,一年保修,买回来使用后就发现电板不经用,正常使用下只能用一天半,想想大不了就是经常充电嘛,当时没有去找商家,以为只有电板这一个问题,结果今天下午使用就发现手机外屏显示屏花屏,手机的屏幕出现条码状的一道道的条纹小屏上显示的东西看不清楚了。这款机子买回来以后我就当它是宝贝,从没摔过和碰压过,外观无划痕和磨损,镜片也光滑如新。现在才买了一个多星期就问题一大堆,失望!
3月1日
带着才买一个星期的手机我找到了商家,营业小姐接待了我,她们也承认外观无损。因为送检需要几天时间,我怕他们弄坏,于是我就要求他们在受理单上注明外表无损坏,他们再次详细检查确认外表无损坏以后就在受理单上注明了“外表无损坏”几个字。手机就交给他们送去检测了。
3月2日
今天上午,他们售后经理打来电话说这手机是我自己弄坏的,属人为损坏,不在保修之列!我很不服气,强烈要求他们给我出示检测结果。
3月3日
三天过去了,今天商场通知我去拿手机,所谓的手机的“检测报告”出来了,商家拿给我的是一张“唯开手机保修工作单”,上面写的是“人为损坏,不予保修”,以此为理由,商家就把手机退给我了,我拿到手机时很气愤,因为发现手机有明显的摔过、碰过的痕迹,屏幕也有一道痕迹,而且小屏幕也多了两条竖的裂线,那个售后经理说这两条裂线就是压过或摔过的证明。于是我就找他们理论,仍然没有结果,气不过,我写了一份投诉材料交到了市工商局消委会。消委会的工作人员看了后受理了我的投诉。希望此事稍后会有一个让我满意的处理结果。
3月9日
上午九点,我按照事先的约定,来到了株洲市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向工作人员递交了我对手机城的《投诉书》和一些证明材料,此时商家和厂商代表还没来。工作人员认真审查了我的投诉材料,大约半个小时后商家和厂商代表才陆续来。
工作人员了解我投诉的情况后,给我们三方陈述了一下事情的原委,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我们阐明了消费者、经营者、厂商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后,针对我提出的投诉事件进行了分析,根据客观事实,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认定是手机质量有问题,并对我提出的投诉要求(退货退款)表示认同。也就是商家应该给我退款退货。
厂商代表还是一直说这种情况是人为损坏,不承认是产品质量问题,但他又拿不出证据证明手机没有质量问题。
我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没有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在厂,消费者认为厂家产品有问题,厂家说没有,那就要找出没有问题的证据来,举不出来就是有问题。”
我还说:“我买东西是在商家买的,我只是找商家,不归我找厂家。”
因为厂商代表不承认是产品质量问题,商家不同意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同意退款退货,从九点半到十一点半,将近两个小时的讨论三方意见都没有达成一致。
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其中第二种就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月10日
今天消委会的工作人员又把我们三方代表叫在一起,告诉我们处理意见:一是同意我的退货退款要求;二是先签订一份协议,可以将手机送往北京或天津的权威鉴定部门鉴定,鉴定出是哪一方的问题,到时所有费用就由那一方承担。
听完这个结果,我对鉴定提出了异议,我说现在机子都有损伤了,拿去鉴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本来就是很明显的问题了,没有必要搞得那么麻烦,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
但商家还是不同意退货,执意要签协议去鉴定。
当我们要去签协议时,我觉得这事太麻烦了,商家也不太愿意这样,商家最后又表示再和厂家协商处理一下,希望处理好再给我个答复,希望能够协商和解。然后我们和消委会的工作人员说了自己协商解决。
3月11日
我来到VK公司的售后服务部门,VK还是坚持说是人为损坏的,应该是挤压造成的,就凭人为判断,没有任何检测设备。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因为VK的技术人员还告诉我,这个内屏(LCD)与外面那个玻璃中间还有个减震垫片,外面的玻璃起保护作用,(可现在外面的玻璃一点坏的痕迹都没有,而里面却裂了),既然这样,那还是可以承受一点外力的吧?这个力量有多大?不可能轻轻一碰里面就裂了吧?但如果装配或设计有问题,是否就有可能造成它承受不了一点外力呢?为什么别的机子,有的摔都摔不烂,有的外面玻璃都坏了,而里面都没裂呢?加上我确实没有挤压过,VK的这种理由肯定是不成立的。早知道这么容易坏谁还敢买啊?我一定坚持要求VK给我退机还款!
后记:苏小姐的维权行动并没有结束,她告诉记者一定会将维权进行到底。记者也将继续关注苏小姐此次维权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