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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消委会今天联合主办咨询宣传活动,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本报今天上午10时消息记者曾颂、程行欢,通讯员曾志中,实习生许婕报道:又是“3·15”!今天上午10时,由广东省消委会、广州市消委会联合主办的“消费与环境-200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天河体育中心南西广场和天河宏城广场举行。
记者在宏城广场的主会场看到,省药监局、省质监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在入口处一字排开,许多行业协会和三家律师事务所也在其中,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消费者可以现场投诉,现场解决。”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来自天河区某楼盘的陈小姐说:“我们那小区,当初买房时说有什么会所、游泳池,现在会所荒废了不算,游泳池也对外开放。每月物业费还照交,什么名目都有。早知道这么闹心,还不如别买房。”
政府各部门的咨询台很快被消费者围满,电信、移动和房管局的咨询台最受消费者们“欢迎”。记者了解到,在2005年全省投诉热点“排行榜”上,移动电话、电信服务和房屋分居第一、第二和第六。
另悉,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与环境”定为2006年的主题,着力于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广东省消委会将根据这一主题,以食品、家电、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和节能环保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比较试验,引导消费者树立可持续消费观。
44年前的今天,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向国会提出的国情咨文中,首先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现已更名为国际消费者联合会,简称CI)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于1987年9月被接纳为该组织的正式会员。今天上午,消费者在活动现场向消委会工作人员请教维权事宜。
本报记者 陈国摄(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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