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投资代养奶牛,月利10%!如此好的“买卖”让2000多人纷纷投资。可这个“奶牛养殖基地”连一头奶牛都没有。一个由十几人组成的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6500余万元。3月14日,这起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案的13名被告被沈阳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据《辽沈晚报》报道,2003年11月初,王文阁、张春华、王有春合谋在通辽设立“奶牛养殖基地”,准备在沈阳等地向群众非法集资,作为经营资金的来源。当年12月11日,王文阁负责领导非法集资,由张春华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了通辽群星养殖基地,并担任总经理。王有春担任经营部经理,具体负责非法集资。王有春找到刘春凤等12人,作为非法集资骨干,支付给他们所介绍他人集资金额的10%到18%额度。该团伙以群星公司代养奶牛的名义非法向群众集资,他们印制了《奶牛散养培育入股托养协议书》,称投资者每投资一头奶牛,需交纳1.6万元,公司出场地,奶牛的所有权归投资者。奶牛饲养每两个月为一个周期,月利为10%。即投资1万元,两月本金、利息合计为1.2万元。
王文阁等人还网罗了一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帮手,在沈阳等地非法集资,并伪造了一批“文件”,还私自加盖了通辽市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府部门的印章,以此作为欺骗集资群众的文件资料。从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王文阁等10余人共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6500余万元,涉及2000多人次。这些巨款仅返还投资者本息5400余万元,而王文阁等人占有了1100多万元,这些钱被用于个人购买土地、开办企业、建企业办公楼、厂房、买高档轿车及为非法集资做虚假宣传等挥霍。截至止案发日,仅追回赃款415万元。
(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