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李澜 实习生张莹)身为转业干部,宋某居然偷盗自己以前部队的汽车,再销赃给外地战友。14日,沙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追究宋某的刑事责任。
去年12月6日晚,宋某从沙区石碾盘某酒楼饭后出来,见路边停放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似曾相识,他仔细一看,“这不正是自己以前在部队上所驾的那辆轿车吗?”宋自转业后,车钥匙一直还没上交。
见天色已晚,宋某摸出车钥匙,把车偷偷开走。第二天,他把车开往成都,打算卖给自己以前的一战友。今年2月,单位查找汽车时,发现了宋某的盗行。据悉,此车价值约3万多元。宋某14日在法庭上称,自己一时昏了头起了盗心。宋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源: 华龙网 2006-03-16 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