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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15日讯(记者纪燕玲 实习生李文录特约记者黄叶华摄影报道)“今天是我们值得欢庆的一个节日,接下来一定继续努力接受改造”,今天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南凤翔监狱召开减刑案件宣判大会,对服刑期间改造积极的99名罪犯进行了减刑宣判,其中4名罪犯被减去剩余有期徒刑,刑满释放。
因为犯强奸罪,来自海口的阿丰被判处十三年的有期徒刑。服刑期间,阿丰积极改造,先后三次被减去共4年多的有期徒刑。
阿丰告诉记者,他原来从事个体运输行业,因为当初年轻气盛,一时糊涂犯下了强奸罪,迈进监狱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
服刑的6年多时间内,阿丰一直负责养猪的工作,最多的时候同时喂养200多头猪。阿丰说,虽然自己书念得不多,但是平时只要有空就会看有关养猪方面的书籍,用心向他人请教养猪的技术,扎扎实实地掌握了养猪方面的各种知识。
对于未来的打算,阿丰说,自己出狱后打算学以致用,利用服刑期间掌握的养猪知识,办个养猪场,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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