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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啤酒惹人心烦
本报讯 (记者云川)海口凤翔东路绿色佳园东北人家饭店,因进货时没有注意啤酒保质期仅剩下20多天时间。3月15日销售过期啤酒给顾客,引起与顾客和供货商之间的纠纷。
进货未注意快到保质期
当天下午,记者接报赶到现场后,东北人家饭店老板常某指着堆放在饭店里的10多箱啤酒说,去年饭店开张前,海口昌宝贸易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销售青岛啤酒系列产品的协议。今年春节前两天,昌宝公司销售员运来20箱啤酒到饭店,他们不愿意接收那么多,对方说到时销不完可以退货。他们当时他们也没注意保质期限就收下了。今年3月11日,有顾客喝酒后,感觉味道不正,检查发现原来所进啤酒2月22日就过保质期了。顾客大吵大闹,最后不肯支付360多元饭钱就离开了。他们随后打电话将情况反映给供货商,供货商同意退换。但接连打了4次电话,都不见对方来人换货。
常某说,3月15日中午,他们外出接朋友去了,有服务员不知道啤酒已经过期,误拿给客人饮用,客人发现后再次引起纠纷。他们再打电话给供货商,对方这才派人到饭店,表示同意退换啤酒,但不愿赔偿因此给饭店造成的损失。
供货方表示愿意协商处理
记者随后与海口昌宝贸易有限公司取得电话联系。一位李小姐称,东北人家饭店啤酒过期一事,他们接到饭店电话反映后立刻表示同意更换,但饭店要求他们1小时内赶到饭店解决,当时业务人员很忙,无法办到。
过后不久,又有一位负责人来电话说,他们愿与饭店老板协商解决此事。
工商:过期啤酒供货方应退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海口琼山工商部门负责人。据其解答称,饭店在进货时,应注意检查保质日期。在保质期内啤酒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厂家负全责。过了保质期,供货方只负责退换货。双方引起的赔偿纠纷,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但饭店在进货时因自己的疏忽,没有注意检查质量期限,应承担一定责任。在发现啤酒已经过期后,应立刻封存,通知供货商退换货。明知是过期啤酒,还进行销售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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