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李家伟)2004年10月28日早晨,孟村回族自治县宋庄子乡张院村农民张兴国之妻一胎产下三子,由于是早产儿,除一个不幸夭亡外,另两个幼儿都有过吸氧史。2005年3月,张兴国在北京一知名专家那里得到一个犹如晴天霹雳的诊断:两个孩子为双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如今张大(化名)只有一只眼睛有微弱的视力,张二(化名)则双眼失明。
“天大喜事”成祸事
2004年10月28日,张兴国的3个男孩儿在盐山县人民医院降生后,因属早产及低体重不得不住院治疗,后来老三不幸死亡。另外两个男孩张大、张二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张二出院后不久,家人发现这孩子“不瞅东西”。经过辗转寻诊,2005年3月份,北京一知名专家诊断两个孩子为双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天大的喜事”成了塌天大祸。后来,两个孩子先后在北京进行5次手术。2005年7月份,法医鉴定张大为三级伤残,张二为二级伤残。张兴国说,如今张大只有一只眼睛有微弱的视力,张二则双眼失明。
医院氧疗是元凶?
两个可爱的孩子怎么就这样残疾了呢?在北京,有专家问张兴国是否给孩子吸氧了,张兴国这才想起盐山县人民医院确实给张大、张二吸氧了。更让张兴国震惊的是,专家告诉他,这种长时间吸氧中毒引起的视网膜病变在最佳治疗的“时间窗”内完全可以治愈,但两个孩子送到北京时已经太晚了。2005年4月底,张兴国一家将盐山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医院方面认为,患儿入院后交待病情时已告知患儿有“脑瘫、失明等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出院时也曾告知定期查眼底;两患儿均有氧疗指征,出现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根本原因为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视网膜发育不完善所致,吸氧为诱因之一。今年1月13日,医疗事故鉴定书出来的结论为:医院方面对张大的医疗过失行为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对张二的医疗过失行为构成二级丁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轻微责任。
治病已花掉20万元
医疗事故鉴定书出来后,张兴国不认可其结论,认为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他很快提出要重新鉴定。张兴国说,如果这次鉴定结论还是让医院承担“轻微责任”,那他就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据了解,张兴国一家为给孩子治病,目前已经花了20多万元。房子卖了,牛卖了,农用车卖了,跑水果生意用的“大发”车也卖了,而且多方负债。如今只能给孩子吃最便宜的奶粉,对孩子的未来,张家人除了痛心,都不敢想像。据悉,2005年5月8日,张兴国曾向盐山县人民法院请求先予执行,未获批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及诱因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是未成熟或低体重出生婴儿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发病的已知因素目前包括孕期小于36周、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持续高浓度吸氧等。早产儿出生时常伴有其他异常,如发绀、呼吸窘迫症、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等,治疗这些病需要吸氧,但吸氧浓度过高,可引发脑、眼、肺的有害反应,早产儿视网膜血管未发育完全,出生后继续发育,若吸入高浓度氧易导致血管闭锁,正常血管停止发育,产生无血管区。这些可诱导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形成新生血管,发生视网膜增殖性病变,严重影响视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