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日前,有关部门对黑龙江宁安发生的“2005·6·10”特大突发山洪灾害导致105名学生遇难事件(本报曾予报道)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据了解,宁安市委书记朱乃振、副市长董一万因犯有失职错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宁安市沙兰镇党委书记黄明君、市公安局沙兰派出所所长李作玉,因犯玩忽职守罪,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市水务局党委副书记李春泽,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