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慧郑广辉)昨日起,我省天然气销售价格适当上调。记者获悉,我市将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50元,由2.15元调至2.65元。
有出租车司机不解地问,不是说加气站用气每立方米提高0.35元吗,怎么提高了0.50元?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加气站用气每立方米提高0.35元是天然气公司给加气站的销售价格提高了0.35元,而加气站给汽车的销售价格由各设区市政府确定,我市确定每立方米提高0.50元。
据了解,此前我市天然气加气站的销售价格为2002年制定的,当时为促进汽车加气站发展,鼓励使用洁净燃料,市政府决定将省上规定的每立方米1.60元售价降至1.45元,让利0.15元,差价由市政府补贴。此次调价,天然气公司给加气站的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60元调至了1.95元,提高0.35元。对我市而言,实际上则是由1.45元调至1.95元,提高0.50元。我市考虑到出租车行业的承受能力,市政府将省上调价因素疏导理顺,决定将加气站的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15元调至2.65元。据悉,郑州等地汽车加气站销售价格也在每立方米2.60元左右。(见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