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16日讯 备受读者关注的牟平果袋伤农赔偿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日前,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制袋公司免费给果农60万个纸袋,果农撤回起诉。
牟平区观水镇的吴某、姜某某、张某、姜某等4人,于2004年5-6月份,分别购买了青岛某制袋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林牌纸袋若干,用于所种植的红富士果树育果。 8月份,他们发现部分套用此纸袋的苹果出现了日烧现象,同年11月,他们将制袋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果袋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具有专业资质的苹果伤害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伤害情况的时机丧失等因素,三次庭审双方都不能完全证明自己的主张。
牟平法院审判人员建议双方当事人适当做出让步,经过艰苦的调解,最终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由制袋公司免费给予吴某等4位果农60万个纸袋使用,吴某等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忠法 王波 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