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彪
3月14日,深圳罗湖警方公布最新勤务改革措施,在架构上,罗湖各派出所在保持现有总体警力不变的情况下,打破派出所原来的“四队一室”(社区防范队、治安队、刑警队、巡警队、综合室)架构,今后将不再有巡警、治安警、社区警、刑警这样的警种概念。 所有警力将全部组合起来组建成三个队:警区队、办案队、支援队。(3月15日《新京报》)作为一名普通百姓,对于各种改革我很少研究其方略、手段、措施,只关心它能给百姓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就深圳罗湖警方的勤务改革而言,对有限警力如何进行排列组合,实现警力资源科学整合,这我不懂,我只希望改革后给我的感觉是身边警察“多”起来了,有困难找警察容易了,社会治安状况变好了,市民的安全感增强了———好效果就是好改革,我以为。
很高兴,我看到了改革的好效果。近日,深圳的记者走访了罗湖公安分局先期试点单位东门派出所,发现办公室里人少了,144名民警,除所长、教导员和支援队18名民警以外,其他民警全部充实到了打防控的第一线;一警多能管得宽了,原先的巡逻警以前只管巡逻,如今巡区内的治安管理、社区防范都是他的份内事;路面警力多了,在湖贝警区半个小时内先后遇到了一个骑摩托巡逻的民警,一个徒步巡逻的民警;民警接处警快了,随意进行了一次测试,结果3分钟内就有民警赶到现场。
以效果论改革成败未必完全正确,但对普通百姓而言,这是最直接、最实在的度量标尺。人民警察“立警为民”的工作宗旨,决定了警务改革必须让百姓有安全感。掌握了这一“硬道理”,警务改革就有了目标和方法:把警力“改”到一线去,让百姓感到警察“多”了起来;把警察“改”得为百姓多做事,让百姓感到警察就是近邻内亲。只有这样,百姓才有安全感,他们才会满意。
笔者注意到,舆论对罗湖警方的最新勤务改革颇有赞声,称“显现出了警方的执法智慧,体现了对百姓的爱护”。在这里我想说,不是因为警方的执法智慧体现对百姓的爱护,而是警方对百姓的爱护显现了执法智慧。有心诺践“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能够生出很多执法智慧,作出如罗湖警方这样的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