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闭幕,《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正式获审议通过。自此,国内首部改革创新法正式出台,也意味着从此深圳改革创新出现失误,责任者将可能免于被追究。
在审议过程中,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社会各界对改革创新条例持普遍认可态度,也有人提出建议,这一规定可能成为“保护伞”,政府应制订相应的规范措施。此外,改革不是任何决策人的试验田,容易导致国家与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不容许无限试下去。(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