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广锦]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200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与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共同宣布: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助理、中俄“国家年”中方组委会秘书长李辉先生,俄罗斯驻华大使拉佐夫先生,向各位介绍中俄“国家年”和今年举办的“俄罗斯年”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有关问题。 现在我们先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助理中俄“国家年”中方组委会秘书长李辉先生介绍情况。
2006年1月1日正式启动“俄罗斯年”活动
[李辉] 尊敬的拉佐夫大使、各位朋友、各位先生,大家好。我现在给大家介绍一下举行中俄“国家年”的有关情况。
应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邀请,俄罗斯总统普京将于3月21日至22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除会谈会见外,两国元首将共同出席“俄罗斯年”开幕式和中俄经济工商界高峰论坛开幕式。
2001年7月,中俄两国签署《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这是指导中俄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落实好《条约》的原则和精神,胡锦涛主席和普京总统指示两国外交部制定《<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双方在《纲要》中确定将互办“国家年”。2004年10月普京总统访华时,两国元首批准了《实施纲要》。2005年7月1日,胡锦涛主席访俄期间,两国元首正式宣布,为全面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向前发展,双方决定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举办“中国年”。2005年12月31日,胡锦涛主席和普京总统互致新年贺电,在新年贺电中宣布2006年1月1日正式启动“俄罗斯年”活动。
举办中俄“国家年”活动是两国元首作出的重大政治决定。中俄双方均高度重视,两国元首多次就此交换意见,并亲自指示成立双方组委会。中方组委会领导由中国国务院三位领导同志担任。
中俄互办“国家年”活动在中俄关系史上尚属首次,是落实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原则和精神的重要步骤,旨在宣传中俄友好,增进传统友谊,加强相互信任,推动两国的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等各领域合作,巩固中俄友好的社会基础,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迈向更高的水平,实现两国的共同繁荣,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俄“国家年”双方组委会磋商后确定举办中俄“国家年”的总体思路有以下几点:1、统筹考虑“俄罗斯年”与“中国年”活动,平衡安排;双方活动项目、规模、影响大致对等。2、突出重点,结合两国领导人互访,重点搞好几场大活动。3、充分发挥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和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等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水平。4、突出两国的民族特色,展示两国灿烂的文化,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为中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根据胡锦涛主席的指示,2005年11月,中俄“国家年”中方组委会成立。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中方组委会主席,国务委员唐家璇、陈至立任组委会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共46名,包括中国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军队、有关地方政府、大企业及社会团体等单位领导。组委会的秘书处设在中国外交部,我担任组委会秘书长。中方组委会下设10个工作组,分别为政治组、经贸组、文化组、教卫体组、传媒组、科技组、军事组、地方组、保障组和联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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