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3月15日讯(记者 王任辉 通讯员刘刚苑伟)记者今天从淄博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晚会上了解到,淄博市将以创建“安全放心消费城市”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消费维权单位及个人”评选活动。
“十佳消费维权单位及个人”争创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十佳消费维权乡镇(街道)”、“十佳消费维权村居(社区)”及“十佳消费维权单位”的评选,在各单位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年终考核验收的情况,结合日常抽查暗访及参评单位的被投诉调查情况确定名单。评选出的“十佳消费维权单位及个人”将于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进行表彰。(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