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律师事务所消费维权
新快报讯(记者 尹辉 通讯员 钟睿)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了“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在全国召集了100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广州有广大、广信、法制盛邦、恒益四家律师事务所入围,服务活动从3月初开始将一直持续到月底。 广州共有4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消费维权“支招”,接听来自全国各地群众的电话咨询。
据一位来自湖南的消费者周女士投诉,今年3月7日她请一影楼为其婚礼拍摄DVD,3月8日收到光盘后却发现自己的婚礼录像中竟然夹杂着别人的丧礼镜头。“简直就是晦气!”咨询时周女士气尤未消。更棘手的是,当初她请影楼拍摄时并没有与对方签订书面合同,“我可以向影楼索赔吗?”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刘海玉律师答复,口头合同的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善良风俗,应有效成立。由于影楼失误给消费者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消费者有权要求影楼进行适当的精神赔偿。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