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连市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援助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成为政府解决困难群体生活的重要措施,纳入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大连市还将建立对援助无就业家庭就业情况的月调度和通报制度。
失业登记更加便捷
1.建立无就业家庭就业情况数据库。新产生的无就业家庭,按照自愿原则,可随时申请无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登记。
2.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就可申报。新政策出台后,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只需同时持《失业证》、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就可以申请。
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分工明确,工作时间限定6个工作日。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审核、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的认定工作,分别都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限时完成。认定后,在对认定人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上加盖“无就业家庭”印章。
4.对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推荐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两次以上、本人不应聘或用人单位同意聘用但本人拒绝就业的,以及认定的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中已有1人以上实现就业的,不再作为无就业家庭管理,并注销《再就业优惠证》上的“无就业家庭”印章,不应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须予以收回。
援助政策更加实惠
1.7个工作日内就可得到就业援助。各区市县政府对认定的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从认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援助其实现就业。
2.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以及各区市县政府命名、扶持的各类再就业基地,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个家庭限1人享受)。
3.再就业基地安置优先、公益性岗位兜底。各区市县政府命名、扶持的各类再就业基地,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优先安置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各级政府专门拿出一部分公益性岗位,提供给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4.就业服务配套行动。用人单位招用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后,就业培训机构免费为被招用人员提供1次针对岗位要求的定向培训;对无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并成功推荐就业的各类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按培训和介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给予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新商报)[编辑: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