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6日电(徐清扬、孙海波)拱北海关15日在拱北口岸查获一内地旅客违规超额携带48万元人民币进境,这是该关今年在进境通道查获的最大一宗货币案件。根据国家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现钞限额为2万元。
拱北海关驻闸口办事处关员介绍,15日上午7点口岸开关后,大批澳门居民和内地返程旅客纷纷经拱北口岸进境。海关旅检通道过关旅客明显比平日增多,关员加强了对通道旅客的例行抽查。7点30分,海关关员在几名内地旅客中发现一名携带手提箱的旅客周某神情异常,于是通过行李检查机对手提箱检查,发现其中有几十捆货币。经进一步检查,关员从中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人民币50万元。根据国家规定,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现钞限额为2万元,该案中周某超额携带人民币48万元。
据拱北海关介绍,货币属于国家进出境管制类物品。对超额携带货币进出境的情形,海关将根据情节轻重和主观故意程度作不同处理,如对货币实施退运、罚款等,情节严重、构成走私的将全额没收所带货币并可处以罚款。
珠海拱北口岸是全国第二大陆路口岸,近年来,经拱北口岸进出境旅客流量高速增长,目前该口岸平均每天验放的旅客人数逾19万人次。今年1至2月,拱北海关在该口岸查获走私违规携带货币案件95起,案值折合人民币902万元,其中旅客超额携带人民币189万元,涉案当事人以内地居民旅客为主。
海关部门提醒进出境旅客携带货币要适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万元。同时,对于外币现钞,根据规定,旅客15天内首次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超出10000美元的,须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核准。为确保安全、守法通关,海关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出行前应充分了解国家政策法规,充分了解有关进出境的通关管理规定,通关时主动按规定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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