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6日讯本报开通为海口物管新规提建议热线以来,每天都收到数十电话。市民纷纷对新规提出自己的看法,有的还将内地物业管理条例与海南物管条例作对比,希望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和做法。记者注意到,物业乱停水停电、物业服务不到位费照交、小区被盗难索赔等成了物业投诉焦点。
住户用水电受制物业
前不久,嘉华路侨诚花园物业方认定业主王先生拖欠水电费,于是剪断他家电线导致其停电。记者从市物价局12358投诉台统计,几乎每个月都会发生水电收费投诉事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中,小区水电收费的投诉占据了大部分。现在还出现一个新动向,物业已将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捆绑在一起收,少交任何一种都会遭遇停水停电。
调查:市房管局有关人员介绍,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水电收费的关系未能理顺。省和国家有关物业条例,规定水电收费应当实行抄表到户,但我市绝大多数小区未能实行这一制度,水电费一般由物业代收。
建议:海南方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强行停电。他认为尽管省物管条例有规定,但在海口目前落实未到位,这次海口的新规应该更明确这一点。
不满意服务拒交物管费
家住国贸一小区的张女士来电,根据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应每日对应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对楼梯间等应进行一周一次清扫。她认为小区物业根本没做到,便提出要减免物业费。被拒绝后她从此只交水电费不交物业费。
调查: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海口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收不齐物业费的很多。问题主要在于海口很多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没有服务合同,而双方长期互不信任又很难协调。有的小区物业是以前开发商指定的,后来业主将与开发商的矛盾也转到了物业身上,而物业在收不到管理费的情况下,为了节约费用降低服务,引起了更多业主的不满。
建议:省律师协会吴律师认为,按《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业委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海口多数小区没有业委会,所以新规定应从规范业委会成立和物业服务合同两个方面来解决这些问题。
住户财产安全难保障
因为收不到院内停车费,小区物业保安打出了车辆不放在车库丢失责任自负告示。前不久位于海甸岛小区的杨先生等四住户发现摩托车丢了去找物业时,被告知物业不承担责任。住在欣安花园小区的徐姓女士则比杨先生幸运,去年5月30日下午她发现家中被盗后,物业给了3000元赔偿。
调查:记者了解到,业主被盗物业公司不管在海口经常见到。有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往往告知业主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但不是遇到特别重大损失业主往往也没去诉讼。记者了解到,业主被盗物业公司不管,去年已被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定性为“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消协等在处理时一般都能帮业主协调解决。
建议:律师孙建国认为,物业公司的保安义务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由于物业公司的过错,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有违约行为,那么造成的业主损失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反之,如果物业公司没有违约行为,就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物业公司的义务。(记者光明 杜颖)(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