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展开 消费者提出各种消费疑难杂症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昨天上午,厦门律师界在中山公园南门“练摊”,回应全国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月活动。
全国律协与央视合作,在整个3月开展“法律服务月活动”,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是厦门惟一一家入选解答全国消费咨询的律师所。
消费者李小姐说,2月7日她和先生在会展附近的一家酒店办了19桌酒席。他们自带36瓶五粮液,值7000多元。这些酒都交给酒店去管理。席后,服务生还给他们36个全空的酒瓶。可李小姐一了解,至少有一半的酒桌未曾与五粮液谋过面,即使喝了,一桌至多也就一瓶五粮液。
李小姐说,参加酒席的人都可以作证;而且自拍的录像也显示,许多酒桌连白酒杯都没有。
朱晓峰律师告诉李小姐,这样的证据是比较弱的。首先李小姐的人证都是她这一方的人,证明力较弱;而自拍录像只是点拍,只能反映那个瞬见的问题,不能说明酒席整个过程的情况。
朱晓峰律师建议李小姐,与酒店方面协商看看,或者求助12315。
昨天,多名消费者都在反映不同娱乐场所出现的同一个问题:不退会费。
有一个消费者说,他在岛外一温泉购买了月卡,花去四五百元。但去年,该地块被征用,温泉不复存在。然而,温泉所属的娱乐公司拿到政府的土地补偿款后关门了,仅在报上登了一则广告,限消费者在1天内去退卡。许多消费者或者没有看到广告,或者根本来不及去办理退款事宜。
王桂英律师告诉消费者,显然,这家温泉所属公司的处理方式是不恰当的,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实际上,购买月卡的消费者就是该公司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在公司关门前,应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并以直接方式,比如电话或者信件通知债权人,在无法直接通知时,再公告通知。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