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标局认为其有损艺术形式,违反《商标法》规定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二人转”能成为安全套、人造乳房等商品的商标吗?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官方网站上对这个两年前的申请表态:此举易对东北的艺术形式带来不良影响,因而“不可能获准注册”,现已将申请驳回。
据了解,2004年2月,广西百色一黄姓女子以自然人身份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在第10类包括安全套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二人转”商标,此事一经公告立即引起关注。
工商总局商标局人士昨天在网上指出,按照《商标法》明确规定,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作为商标获得注册和使用。“二人转”是发源并流行于我国东北地区的一种艺术形式,在安全套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二人转”商标,易对“二人转”艺术形式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不可能获准注册,目前已经予以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