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刘雅静)尽管张家口市文物管理部门下了三道“留楼令”,张家口市税司街清代精美古戏楼最终没能逃过被抢拆、偷拆的命运。近日,张家口市桥西区文体局和公安局对中联房地产开发公司破坏文物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05年11月17日上午,张家口市桥西区税司街清代古戏楼突遭抢拆。接到群众举报,该市文物主管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制止,精美的古戏楼当时已经被挑顶,最关键的构件如斗拱、雕木如意、象头檐、雕砖照壁等首先被毁,引来众多市民驻足叹息。
就在古戏楼被抢拆的第二天,即2005年11月18日,张家口市文物局下发了《关于中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拆毁税司街戏楼的停工通知》。《通知》中称,该公司在未征得市文物部门同意和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对该戏楼造成严重毁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对该戏楼的拆除。
同日,文物局还对当事公司擅自拆除该戏楼拿出了处理意见,《意见》称:该戏楼是2002年市文物部门确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被收录在《张家口历史文化丛书》中《张家口独特的古戏楼》分册里,并作为古戏楼的特殊范例予以介绍。中联房地产开发公司擅自将戏楼的前部屋顶自斗拱以上全部拆除,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应依据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继续拆除,将吊销其施工资质证书,并要求必须采用原材料、原工艺予以恢复。但就在处理期间,中联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拆迁的拆迁队还是将该戏楼夷为平地。
据了解,税司街古戏楼为清代建筑,其档次当属北方民间戏楼珍品,除山西个别地方幸有留存外一般少见,是张家口市区内仅存三处戏楼中最精美保存最完好的木结构斗拱建筑之一,属北方民间戏楼的珍品和极品。早在去年3月20日,张家口市文物管理处关于南城壕旧城改造项目涉及文物保护工作的批复中就明确写明:税司街口的古戏台不得拆除,并且旧城改造项目所建楼房和此戏台的距离不得少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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