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同胞可申领内地第二代证
公安部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说,根据法律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领内地的身份证,并符合两个条件:必须迁入内地定居;要办理内地的常住户口。
已有1亿多人换发了新身份证
据悉,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于去年全面启动。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部门共为居民制发了1.02亿张新身份证。按照规划,到2008年底,将基本完成8亿多人口的集中换发证任务。今年6月底全国将停止制发一代证,并不再组织生产和供应一代证的制证材料。
未满16周岁公民也可申办“新”证
鲍遂献说,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扩大第二代身份证发证的对象和范围。从公民一出生到16岁的年龄段都可以申请领取身份证。这主要考虑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上学、旅游在证件方面的需求越来越多,从而扩大了这个年龄段。
正在为军人武警编制公民身份号码
“按照身份证条例的规定,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武警是不发身份证件的,仅对他们发军官证、警官证”。鲍遂献说,但实行身份证制度过程中,很多军人、武警官兵在从事一些社会活动时,没有证件很不方便,经过研究允许对军人、武警发放身份证件。公安机关正在为部队服现役的军人、武警编制公民身份号码。
发证扩大到服刑劳教和被羁的人
另外,公安机关把发证的对象扩大到服刑、劳教和被羁的人,取消了原来的身份证条例中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劳动教养的人员,尚未领取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羁期间取消证件的规定。这些措施方便了公民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也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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