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二七南路两人被处行政拘留是新法实施以来首例合并处罚案
本报讯胡坚、记者涂永辉、实习生陈卉报道:发生关系前谈好了嫖资,事后卖淫女对嫖客进行敲诈。这是《治安处罚法》实施后,南昌警方执行的首例合并处罚案件。
10日上午9时30分许,一宋姓男子来到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报案,称其在省城二七南路“小兰美容美发店”被敲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敲诈的按摩女李某当场抓获。经审,李某对敲诈宋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是,她还告诉民警,她与宋某发生了关系,起初谈好了价钱,后来强行多收了100元钱。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民警迅速调查取证,证实了李某所说的话。原来,李某因为被敲诈,心有不甘便向警方报案,却又担心自己受罚而隐瞒了嫖娼这一情节。证据确凿后,办案民警根据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以嫖娼对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同时,以卖淫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3000元人民币,另外还以敲诈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没收李某非法所得。随后,办案民警依新法通知双方家属,但因电话打不通联系未果,目前仍在找寻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相比之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法在量罚上更为明细,以往笼统地处15天以下拘留,而新法对拘留的天数有了更细的范围,合并处罚拘留的天数以前可能达到30天,而现在不能超过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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