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昨日刊发时卫干博士《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治重于堵》的文章,作者认为,民族品牌不应当成为禁止外资收购的理由。作者举了南孚电池的例子,说“南孚一开始通过祭出支持民族电池工业发展的口号而赢得市场,但其管理层选择了更现实的发展路径,尽管其控股权先出让给国外投行再转手为现在的国际巨头宝洁,现在的南孚也不能再被视为是国内企业,但这不影响南孚成为电池业霸主,而南孚这些年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当地税收、就业,推动了中国电池业的技术进步,又有何不妥呢?”对此观点,笔者觉得有商榷的必要。
追求垄断利润是跨国并购的主要原因
对于像南孚这样的企业在被并购之后是否增加了税收和就业,我没有详细的数据,不敢随便加以评论。但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许多被外资并购的中资企业,普遍的情况是,要么成为附属,要么彻底消失。技术也可能是进步了,但技术进步的主导权却丧失了。跨国公司的并购并不是都出于善意,花一点钱,让原有的企业消失,同时完全占有原有的销售渠道和市场,又何乐而不为呢?更为重要的是,垄断利润的大部分肯定为跨国公司所得,而这才是跨国并购的主要原因。而且,所谓跨国并购,大致上也没有中国民营企业的一杯羹。
其实,关于如何对待跨国并购的问题,事实上也早有争论。因为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的提案和国家统计局李德水局长的言论才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对于跨国并购的现实,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为什么会有对同一事实的不同判断?这是因为任何“事实”都是“非中性”的。“非中性”的含义是说同一事实对不同个体或者群体意味着不同的影响和结果。
跨国并购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影响不同
跨国并购的利益主体无非是四个:个人、企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国家)。从事实的角度来讲,跨国并购对个人、企业、地方政府可能都不是坏事。
当然,这里只是“可能”。作为个人的企业员工,除了那些被裁减的人员之外,在跨国并购之后可能会比原来获取更多的收益;企业在被并购之后也可谓“做大做强”了;地方政府也乐得其所,税收增加了,就业解决了,更重要的是地方的GDP增长上去了,政绩也就上去了。
但是,对于中央政府(国家)这个利益主体,跨国并购的影响可能与前面几个不太一样。跨国并购确实可以增加我们的GDP,然而,一个城市可以仅仅追求GDP,一个省区可以仅仅追求GDP,甚至一个中小国家都可以只追求GDP,但一个大国却不能仅仅追求GDP.如果外资控制了一个大国的国民经济,庞大的GDP又有何用?这样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工业体系,没有自己的制造能力,完全依附于跨国公司的母国,当然也就无法应对未来国家之间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就彻底失去了国家竞争优势。
这样说来,跨国并购多少有些“合成谬误”的意味。所谓合成谬误(thefallacyofcomposition),简单地来说,就是把局部推广到整体上去所造成的错误结论。对个人、企业和地方政府可能都有利的事情,对中央政府和整个国家不一定有利,这很可能就是一个“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的选择。要谈对待跨国并购的态度,关键看你是站在哪个角度或者哪个利益主体的立场上去说。明确了这一点,其余那些有争议的问题也就比较容易讨论了。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被动资本化”
我们现在讨论的还只是跨国并购的问题。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再加上中国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后果可能不堪设想。这方面,拉美国家已经有前车之鉴。像中国以及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其金融部门要比发达国家脆弱得多,除了金融系统本身的原因,更重要的是金融部门的脆弱性决定于整个国家经济面的脆弱性。通过已经开放的“金融阀门”,发达国家的金融资本可以毫不费力地“资本化”这些发展中国家的能源、矿产、金融等产业部门,使得这些发展中国家彻底失去对经济命脉的控制能力。通过“资本化”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部门,发达国家可以获得源源不断的收益而风险几乎为零。
一旦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局出现动荡,或者出现经济危机,这些金融资本会在瞬间撤出而不留任何痕迹。这种境况现在已经引起拉美国家的高度警觉。最近,围绕物价问题,阿根廷政府正与壳牌石油、埃索石油、法国自来水公司等外资企业处于公开对峙状态。与外国资本争夺经济控制权成为了拉美国家的重要任务。而这正是我们需要警惕的。
管清友(中国社科院亚太所博士生)《新京报》新闻热线:010-63190000 、010-9609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