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个案
四女路边拉客被抓
系用新法处理的全国首宗公共场所拉客招嫖案
拘留5日通知家属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深圳警方运用新法处理全国首宗公共场所拉客招嫖案件,在3月1日晚用新法拘留四名拉客女。
3月1日22时30分,市公安局治安处机动队联合福田派出所在福华路查处了一起路边拉客案件,抓获李某(男,34岁,广东人)、王某(男,26岁,湖南人)、麦某(女,26岁,广东人)、陈某(女,35岁,贵州人)4名嫌疑人。经审查,上述四人对拉客招嫖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关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罚规定,福田公安分局对两名拉客女予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并按规定通知拉客女的家属。
此外,3月1日晚23时30分,市公安局治安处机动队联合罗湖分局南湖派出所,在南湖路查获两名拉客女李某(女,32岁,湖北人)、任某(女,27岁,山东人)。经审查,上述二人对拉客招嫖行为供认不讳。罗湖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2名拉客女予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并通知其家属。
纠缠路人强行乞讨犯法
系用新法处理的全国首宗强行乞讨案
拘留1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一名乞讨者强行乞讨以身试新法被拘留。昨日,记者从深圳警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是深圳警方运用新法处理的全国首宗强行乞讨案件。
据介绍,3月6日晚上8时多,52岁的河南女子胡某,在罗湖区乐园路强行向路人张某乞讨,遭拒后仍纠缠不休,被治安处巡查民警发现,经调查取证,警方认定胡某以滋扰他人的方式强行乞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胡某予以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房屋租给无证件者受罚
新法实施以来已处罚出租屋业主1506人
情节严重者拘留
昨日,深圳警方有关人士在新闻发布会上称,业主把房出租给没有身份证件的人也会被拘留。自《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警方已经处罚出租屋业主1506人。
据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按照有关规定,业主把房屋出租给没有身份证件的人、业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信息、业主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及时报告,都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拘留并遭罚款。
据介绍,深圳警方认真落实《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出租屋管理的规定,组织统一清查整治行动,大力查处违规出租房屋的行为。半个月来,共清查重点出租屋31076间,处罚出租屋业主1506人,其中拘留1人,罚款1388人,处罚无暂住证人员3561人。通过清查出租屋,查处治安案件511宗,破获刑事案件56宗,打掉团伙8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30人。
出租车上猥亵女老乡严惩
拘留10日
一男子酒后欺骗刚认识的女老乡上出租车,并在出租车上强行触摸猥亵女老乡,警方将该男子抓获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治安拘留10天。
3月4日晚上11时左右,一男子马某约上老乡“小超”、魏某,再带上刚认识的女老乡刘某,4人一起到“小超”的表姐处喝酒,要离开时,马某将女老乡刘某骗上出租车,强行将刘某往南山区平山村带。
在出租车上,马某强行对女老乡刘某抚摸、亲吻,不断猥亵刘某。事发后,警方将马某抓获,经调查指证,马某对猥亵他人行为供认不讳。南山警方按照相关规定,对马某处以治安拘留10天。
本报记者 丰雷 樊卿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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