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蒲哲 通讯员樊斯坦、叶贵方报道:郧西县的燕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从杂志上摘抄记录的情爱绵绵的日记,被丈夫顺子获取后,竟成为离婚的证据,自己也成了离婚诉讼的被告。
燕子与顺子同院居住,2000年年底确立恋爱关系,不久结为夫妻。 女儿出生后,夫妻俩商量留顺子在家搞运输,让父母帮忙照顾孩子,燕子与小姑、嫂子一同到天津打工。由于打工生活比较枯燥,又想念丈夫和女儿,只有初中文化的燕子从旧书摊上买了些旧杂志打发业余时间,而且看到有关情爱的箴言都摘抄在日记本上,以供日后翻阅消遣。时间长了,日记上那些令人脸红耳热的句子渐渐多起来。同住一室的嫂子、小姑看到日记后,感到燕子有第三者了,开始监视燕子的日常活动,即便与一起打工的男工友的正常交往也会遭到嫂子和小姑的非议。争执多了,小姑子决定先弄到把柄再通知哥哥。去年年底的一天,小姑子趁燕子上班之机,将她的日记本偷来寄给了在家的顺子。顺子读过日记,顿时醋海翻滚,不等燕子回家,先一纸诉状请求离婚。
3月14日,郧西县夹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被顺子作为离婚证据的日记,因属窃取,同时也侵犯了燕子隐私权,该证据依法不被认可。顺子离婚请求没有相应证据加以证实,因此也未得到支持。(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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