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3月16日讯(记者冯凯)3月9日,本报以《赔偿争议中民工死亡》为题,报道了淄川一工地民工在刷油漆时,不慎从高处掉下伤势过重死亡,而承包公司和家属因赔偿金问题僵持不下。今天,死者家属得到了各项赔偿金共计21万元。
2月20日,江苏省沭阳县潘某在距离地面约4米高的铁架子上刷油漆,在没佩戴任何安全装备的情况下,不慎摔了下来。在送往医院12天后死亡。之后几天,死者家属和无锡市顺达物流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一直在谈具体的赔偿金问题。但因额度相差悬殊,双方一直未能谈妥。
在此期间,记者了解到,工地车间的油漆工作是无锡市顺达物流涂装设备有限公司转包给工地的另一个姓潘的工人,死者潘某是他找来干活的,双方签订了转包合同。
今天下午,在潘某死后的第13天,无锡市顺达物流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油漆工承包方和死者家属,在淄博市安监局签订了三方协议,因油漆工承包方没有赔偿能力,各项赔偿费用共计21万元由无锡市顺达物流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给死者家属,公司保留对油漆承包方的起诉权。
目前,死者家属已经拿到21万元,尸体将在明天火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