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10多层的住宅大楼电梯内,多次挟持单身女子到无人居住楼层走道内实施抢劫,还强奸一人,杨伦文昨天被株洲市芦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万元。
1982年出生的杨伦文,是贵州省江口县人。 2000年11月20日,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河南西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去年5月,他流窜到株洲后,一直伺机作案,并踩点有多层楼空置的株洲市广冶大厦(一栋10多层的住宅楼)。去年5月26日14时许,他戴一顶帽子,窜至广冶大厦楼下,尾随张玲(女,化名)进电梯。电梯启动后,杨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架在张玲脖子上:“不许动,动的话我就杀了你。”电梯在6楼停下后,杨将张挟持到6楼走道尽头一丢弃的沙发处,从张携带的挎包内抢走390元及价值1000元的手机一台。随后,杨伦文将张玲按倒在沙发上实施强奸。完事后,他绑住张的手脚,迅速逃离。
去年9月21日13时许,杨伦文又窜至广冶大厦18楼。电梯门开启后,杨发现电梯内只有黄雅芳(女,化名)一人,他走进电梯掐住黄雅芳的脖子,将其拖至18楼走道内,持刀威胁黄不许叫喊,并从黄的挎包内抢走1000余元及价值1500元的手机一台。因怕有其他人坐电梯上来,杨伦文匆匆逃离。9月26日,杨伦文又窜至广冶大厦13楼,17时许,当邓薇(女)独自一人搭乘电梯行至13楼时,杨伦文即冲入电梯,用刀挟持邓薇。电梯下行至11楼时,杨伦文将邓薇拖到11楼走道内,见其反抗,杨挥拳击打邓的头部。双方激烈扭打中,杨强行从邓的包内抢走2万元,邓准备打手机报警,杨抢走其手机(后鉴定价值2550元)。此时,两名居民闻声赶到,杨伦文顺着楼梯间向下逃窜。“抓劫匪——”楼内住户听到喊叫声后,一起堵在下面楼梯间的出口,将杨伦文当场抓获,杨被迫将所抢手机和现金返还给被害人邓薇。随后,邓薇及其他居民将杨伦文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杨伦文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芦淞区法院判决:杨伦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此案也给单身女性一些警示,一是要多留意同乘电梯的人,特别是可疑的男子,提高警惕;二是在人少的楼内,最好不要独自一人乘电梯,可和多人一起或要亲友接送。
王兴夏 聂岚艳 张 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