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个新的命题。随着近年来就医、安全及医保等问题日益突出,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建立全国卫生委员会,联合多个部门来解决医药深层次或者跨行业的问题。不过,“全国卫生委员会”又好像成了冠冕堂皇的借口,面对医药问题束手无策,我们往往归咎于诸多行业外的因素。 然而中国的医药问题,出在行业内,最后的解决,也依赖于这个行业的“自我解决”。
这个行业,不是指现在划地而治的卫生系统、药品监督系统、医药定价系统、医保系统、药品生产系统,而是指的是一个病人从生病到治病终结的“看病系统”(暂不考虑公共卫生),其中涉及的服务环节、药品环节、资金环节、人力环节、物流环节被有机结合,统筹考虑。这个系统的目的就是让国民好看病,看好病。它最狭义的定义也至少包括医疗服务环节、药品监督、药品流通、人力环节和物流环节,而之外的医疗保险环节和药品生产环节则是有效的支撑和制衡势力。但是,我们很遗憾地看到,目前这些环节被分而治之,既对整体问题无能为力,小行业利益又盘根错节,成了问题本身的一部分。
医疗服务环节(医院系统)成为医药矛盾的焦点,丝毫不奇怪。因为它是看病流程的终结点,服务、药品和资金的汇聚平台,是医药全行业一个有效的管理窗口。但是要医院系统来承担解决“看病”问题并不现实。医院只能解决看病质量问题,它甚至不能决定看病成本问题:看病成本应该由医院、药品方、政府和医保方共同来决定。但是目前我国医院对医疗成本事实上有绝对决定权,没有制衡,监管乏力,又为生计所迫,医院抬高医疗成本在所难免。监管属于医疗环节内部,制衡和生计(财政)则取决于多个环节。可以这样说,医院系统内外的收益和分配体制解决不了,医院系统内所产生的高价和腐败也解决不了。
药品监督功能看似简单,但是掌握药品和器械出入、废存的生杀大权,起着行业导向的作用。但是由于“分治”等原因,药监部门难以从整个行业利益的视角来善用手中的工具,反而某些地方药监部门和医疗部门各有算盘,增添变数。
药品流通时下正成为医药界诟病的焦点,据说毛利占到药价的4成以上。这个环节笔者了解不多,但是,从常理而言,如果对药品流通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批,从药厂到医院或从药厂到药店,杜绝3级以上的中间商,应该是知易和行易。至于药品招标这个形式,只要医院体制没有改善,医生的处方权没有受到监管,始终是破绽百出。
说到人力环节,主要指医生,可以对这个“看病系统”的定义稍加调整。此前我们强调政府行为,但行业内的其它力量也不可忽视,特别是医生这个主体,特别是目前在政府有关部门对医药问题裹足不前的情况下。从英国和美国情况看,医师自律和资格审查基本是行业内部推动的,政府制法,行业劝业,百姓乐成,这种各司其职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综上所述,医疗、药品、流通等环节形成“大卫生部”的概念。医保的监管功能也应该在这个部门之内,但是实体部分则是独立的系统,资金和运营主体可以因地制宜。药厂生产虽属于产业性质,但是它的前期研发、生产流程和后期流通受医药行业标准统制。统而概之,对国民看病全过程涉及的主要因素进行全行业统筹管理。
医疗问题看似盘根错节,其实不外乎两个症结:资金和机制。目前,国民医疗服务总费用占GDP比例不算太低,即便有较大增长,配置和效率问题不解决,只能徒然增加国家和国民的负担。所以,最现实和节省的方法是动员和动用足够的行政和立法资源来解决机制问题。这个足够的程度,从力度上必须有足够的权力,从范围上必须涵盖构成医疗服务链的基本环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具俱备,择人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