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荆生通讯员燕林)昨从荆门中院获悉,因猥亵小学女生并致其轻伤,京山县某小学老师汪某被判刑3年。
审理查明,去年4月的一天,汪某以检查作业为名,将小学女生小芳(化名)叫到办公室,对其猥亵并造成其下身流血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