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出具的证据照片摄影谭然
记者谭然通讯员马志国城市快报
本市中年男子王某与同事及邻居在家门口的饭店就餐,王某喝多后在该饭店留宿一夜后竟蹊跷死亡。后据鉴定,王某的死亡原因为饮酒过量导致脑水肿,且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加重脑水肿而致。 据此,死者家属以饭店及同桌喝酒人没有尽到照顾责任,也未通知其家人而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为由,将其同事张某、邻居王某某夫妇及饭店老板孙某告上法庭。昨天,南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本案发生于去年11月11日,原告方诉求4名被告人连带给付死亡赔偿金10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庭上,被告人张某低声说:“我和王哥是一个单位的,当晚9点多,我们4个人去了楼下的涮羊肉馆,并要了一瓶白酒。我胃口不好,喝了一点儿后就感觉身体不舒服,向王哥提出回家,他将我送到饭店门口,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被告人王某某说:“我们平日关系还行,出了这事,我也挺难受的。我们当时要了两瓶白酒,酒桌上王哥不是很高兴,涮羊肉锅上来时,我媳妇说他脸色不对,劝我早点回家。张某走后,我媳妇交了饭钱也要离开时,王哥就冲我们急了,并把桌子给掀了。我就赶紧给饭店赔礼道歉并回家拿钱赔偿。过了大约10分钟,我回来后警察也来了,他们怕我闹事,就把我推走了。当时我没回家,绕到饭店后门时看到王哥在凳子上躺着,我还和饭店的伙计说给他盖上点儿,我怕出事,就围着门口转悠,两点多才回家。”
饭店老板孙某的代理人表示,孙某只是见过王某某夫妇来饭店吃过饭,与另外两人素不相识。事发当晚11时许,王某喝醉了,把酒瓶摔到地上,孙某听见后赶忙从后厨出来,看见王某搂着邻居王某某的脖子,此时王某又摔了两个碟子,孙某上前阻止,王某生气地将火锅推到地上,锅中的热水溅到6号桌的桌角上,该桌客人没结账就走了。随后王某又与其他客人发生争执,后来不知为何就趴在了地上。
随后孙某报警,110出警后,向邻居王某某询问他家的住址并准备将其送回家,王某某说不知道其确切的住址,还让警察别管了,这事交给他处理。警察走后,孙某只得将王某留在店内过夜,王某某还表示王某只是喝多了,酒醒后就没事了。随后孙某和员工一直轮流守护其到转天早晨8点,见王某仍没清醒便拨打了110、120,但120到达店内时却告知王某已经死亡。据此,孙某的代理人称,其已经尽到了该尽的一切责任。
原告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死者王某身上的11处外伤,有5处系外力所致,经法医鉴定为摔跌、拖拽形成,且其外衣上有大量泥土,双手及前臂也有泥土,因此不排除死者生前被人殴打。王某喝多后,王某某没有进行劝阻,看到其呕吐后,也没有给予照顾,在王某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仍坚持让王某在饭店内留宿,显然存在过错,而饭店老板听到其摔倒后,将受害人趴着放置在凳子上,直到死亡。显然是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也存在相应的过错。
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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