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敏 通讯员蒋文成 司剑斌)3月15日,屏风工商所执法人员和市民联手查获29箱近200袋劣质味精。
3月15日,一市民来到屏风工商所投诉,称其购买的500克包装的“葵花牌”味精只有400克,而且口味也有点不对。 经工商所检查发现味精重量确实不够,执法人员随即与味精生产厂家取得联系。桂林味鑫食品有限公司接到工商所电话后,立即派出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发现市民投诉的这包标注为该公司生产的味精其实并非该公司的产品,并存在明显问题:一是短斤少两,标注为500克的只有400克;二是质量未达标,标注所含谷氨酸钠达99%,实际含量只有80%;三是外包装装潢与正品相比显得模糊;四是侵犯了该公司“葵花”注册商标。味鑫食品有限公司请求工商部门严厉查处侵权行为,维护厂家权益。根据市民的投诉中,当天执法人员还来到象山食品批发城内一家调味品经营部检查,再次发现假冒“葵花牌”味精,并在该批发部一间仓库内查获了29箱近200袋同类劣质味精。经味鑫食品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鉴定,29箱味精全都是伪劣商品。该经营部老板表示这些味精都是由人送货上门,自己并不知道这些味精有问题。屏风工商所执法人员已将这批劣质味精全部依法予以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