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无视法律规定,仍使用过期的无QS标志商标标志。昨日,大连市金州工商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查封了一批无QS标志的饮料。
当日,举报者称在农村有部分食杂店销售无QS标志的瓶装碳酸饮料,怀疑是假冒伪劣商品,希望执法人员调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食杂店销售的碳酸饮料确实没有QS质量认证标志,就依法查封160瓶“问题饮料”。执法人员随后跟踪追击,深入饮料厂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仓库里还有1720瓶无QS标志的饮料没有销售,在生产车间又发现10万余张无QS标志商标标志。
调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饮料厂已于去年11月21日取得QS质量认证资格,但该厂负责人表示,由于自家生产规模较小,以前印制的商标标志一直没用完,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便仍然使用原来印制的无QS标志的商标标志。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饮料生产企业追回市场上没来得及销售的饮料。记者于艳新(大连日报)[编辑: 杨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