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即将出台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王冰迪 实习生 王秋菊 郭守君为您报道昨日,记者在甘肃省经济委员会了解到,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经委研究起草了《甘肃省节能降耗管理办法》。目前,《办法》在充分征求省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上报省政府待批。 该《办法》指出,对于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能源消费统计资料的地区和单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
《办法》规定,全省节能降耗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建筑节能和交通运输节能三个方面,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主要考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万元产值能源消耗量、万元产值电力消耗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和综合利用率等。《办法》规定,节能监督主管部门在将实行能源利用状况定期公布、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等制度的同时,还将建立激励约束和奖惩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