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7日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5年11月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 全省人口抽样调查的样本量为4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3%。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省各级调查机构30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1%人口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省统计局现将调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以2005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调查登记对象为被抽中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且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或户口在本户但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总人口为3818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027.36万人,占总人口的53.1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790.64万人,占总人口的46.90%。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56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 男性为
1931.91万人,占总人口的50.60%;女性为1886.09万人,占总人口的49.40%。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43。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63.15万人,占总人口的14.75%;15--64岁的人口为2965.06万人,占总入口的77.66%;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89.79万人,占总人口的7.59%。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652.30万人,占总人口的95.6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5.70万人,占总人口的4.34%:
六、各种文化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2.69万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29.28万人,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90.35万人,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46.05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了55.69万人,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了17.28万人,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增加了156.35万人,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减少了106.95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1266.7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800.2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3.00人,集体户人口为17.78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减少了0.2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城镇为2.76人,农村为3.33人。(东北网-黑龙江日报)[编辑: 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