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3月17日电(李南玲、王欣)伴随着深圳财力的加速壮大,深圳向中央作贡献能力也不断增强。深圳市财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十五”期间,深圳累计上划中央财政收入超过350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5倍。 综合体制结算因素后,这五年间,深圳累计向中央财政净贡献超过30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央集中财力促进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
据统计,2005年深圳市全口径财政收入1360亿元,平均每平方公里产财将近7000万元,比2004年提高了近1000万元。业内认为,作为一项最具实质意义的经济指标来看,这一财税数据最充分地体现了“效益深圳”发展策略在2005年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从深圳可支配财力的发展曲线图来看,特区成立25年来,全市财力规模呈加速度的发展趋势。25年间,全市可支配财力连上5个百亿元台阶,而且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所用时间快速递减。例如,1980年特区成立之初,全市可支配财力仅4000万元,到1995年财力规模首次超过100亿元,这第一个百亿元台阶用了15年时间。随后,攀上第二、三、四个百亿元台阶,分别只用了5年、2年、2年。到了2005年,深圳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实现了可支配财力总额从上年的429亿元向500亿元的飞跃!正是由于深圳财力规模的加速壮大,才为特区多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
与此相伴的,是深圳向中央作贡献能力的超常规增长。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深圳可支配财力增长了4.8倍;但是向中央的净贡献却增长了28.5倍。随着中央财政体制改革的步伐,地方可支配财力与中央集中财力的比重呈现此消彼长的趋势。例如1994年,地方可支配财力所占比重为70.9%,到2005年,这一比例已下降到36.8%。而中央集中财力的比重却从当年的29%,增长为现在的63.2%,上升了3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3个百分点。
尽管中央对深圳实行财政计划单列,但是通过递增以及专项上解等形式,深圳向广东省作贡献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从1994年到2005年,深圳累计向省上解141亿元;仅2005年,贡献力度就达21亿元,该规模在全国各计划单列市中名列前茅。这为支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促进“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与珠三角地区协调发展的决策做出了有力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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