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勋通讯员胡军)日前,我市创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顺利通过了省水利厅验收组的验收,达到示范城市标准,在全省起到了积极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西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批准了“十五”水利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大水大绿”工程规划,发布了西安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公告,编制完成了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此基础上,我市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重点,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目前,我市城区森林覆盖率、人均占有绿地面积、水系绿化率等指标均达到了全国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