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广东省兴宁市法院向媒体公布了一宗特殊的诈骗案,被告人张某在兴宁市“8.7”矿难发生后,作为组长,他明知其所在班组有14名工人被困井下,却为骗取赔偿金,虚报为16人。法院审理后,鉴于张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