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亿安广场再发1.6亿补偿款
10年前广州社保中心向亿安公司投资的2.6亿元社保基金收回近三成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昨日下午,广州中院第三次对亿安广场执行款进行发放,其中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1994~1996年中向亿安公司支付的投资款2.695亿元,昨日收回20%,另有9%则将在拆迁补偿完毕后一次性支付。据悉,到昨日为止,广州中院已发放亿安广场执行款合计超过2.5亿元。
广州中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向荣介绍说,由于广州中院将拆迁户、临迁户的拆迁款、临迁款作为第一债权进行分配,本次发放的执行款包括第二顺序债权的社保基金、建设银行芳村支行、市三建、省工业安装工程公司、深圳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债权人的借款、工程款等款项1.6亿多元,但是考虑到会有尚未发现而有优先受偿的债权和拆迁补偿数额未最终确定的原因,原定29%的分配比例在本次先按债权的20%核发,余下部分将在拆迁补偿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据悉,1994年,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亿安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广州亿安广场房地产合同书》,从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社保中心共向亿安公司支付投资款2.695亿元,却仅收回收益4211.5万元。
新闻背景 亿安广场5.48亿元被拍卖
亿安广场位于越秀区解放南路和一德东路交界处,距海珠广场咫尺之遥。
1993年,北秀公司与香港亿安公司合作建设开发亿安广场,后来北秀公司从该项目退出,由香港亿安公司继续承建。1996年,亿安广场基本建成。1997年,亿安集团控股亿安广场,并将其作为亿安集团的总部。
2001年,亿安集团深陷“亿安科技操纵股票价格”一案,致使资金链断裂,后广州中院执行局查封了“亿安广场”整体项目。2003年10月24日,亿安广场进行公开拍卖,深圳万菱置业有限公司以5.48亿元竞价成功,并于次年7月正式举行更名揭幕仪式,更名为万菱广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