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南京市民郭先生认为免费试药造成其肾功能损害,于16日将南京某医院和研制新药的药厂告上法院,索赔31.1万余元。南京鼓楼区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据悉,这是江苏首起因试药引发的人身索赔案。
有关人士说,我国已颁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规范》,对试药者的知情权、成立伦理委员会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