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商报讯(记者黄琳)两年后,居民水价将不再执行同一个标准。昨天,记者获悉,2008年底前我省将实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与一般商品用量大可获得优惠不同,对于水这种特殊商品,我省将实行用量越大,收费标准越高的原则,也就是说,一般家庭用水量水价为最低标准,如果超过一定用水量,单位水价将上涨,以提高百姓节水意识。
此外,我省还将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而计热收费也将受到鼓励,试点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