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7日电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裁定,维持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辽宁阜新退休高官王亚忱及其子女起诉本报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20万元的诉讼请求。
2005年5月18日,本报发表《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
北京二中院今天裁定维持一审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