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我省消协公布全省电动自行车投诉情况及“三包”状况的调查结果。近两三年电动自行车的投诉迅速增长,我省已有南京等8个市消协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当地电动自行车“三包”,但企业自定的“三包”内容不同,导致落实“三包”困难。 我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查意在促使相关部门尽早出台我省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
去年全省受理投诉2000余件
调查显示,由于国家尚未出台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致使相关消费争议发生之后,生产厂家、经销商、消费者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法和标准,导致我省近两三年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投诉迅速增长。以南京市为例,去年一季度电动车投诉只有15件,二季度增至64件,三季度达到134件。从全省范围来看,去年我省各地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电动自行车投诉2000多件,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继手机之后的又一个投诉热点。
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投诉升温
目前我省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品牌有300个以上,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动车市场潜力较大,利润较高,吸引了众多生产企业;电动车技术含量不高,许多不具备资质和生产能力的企业只要把零部件购买回来组装一下,再贴上商标就可上市场销售。由此造成市场上电动车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品牌达不到国家标准。相关部门对电动车抽检显示,其合格率仅为56%。在我省受理的电动车投诉中,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投诉占75%。
售后服务无保障也是投诉重点
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障也是消费者投诉的重要内容。部分企业重销售轻服务,对电动车质量问题,总是设置种种障碍或推诿,或拖时间,或提供旧、次、伪、劣配件,导致车子屡修屡坏、屡坏屡修。
各企业自定的“三包”内容不同导致落实“三包”困难。企业自定的三包条款,在格式、内容、期限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部分企业自定的三包期限计算方式采用“霸王条款”,例如速派奇电动车规定“三包”时限从出厂之日起计算,把车子从出厂到消费者手中之前这段时间也变成了“三包”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