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3月18日电(吴艳荣)记者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十一五”期间,河北将实施海水淡化“328”工程,即抓好沧州、唐山、秦皇岛三个城市试点,推动海水淡化在电力、化工两个行业的应用,组织八大海水淡化工程。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河北将完善激励政策,加大对海水淡化的扶持力度。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支持,省级技改贴息、资源节约、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支持海水淡化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组织、筛选大中型海水淡化项目,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对公益性海水淡化水厂,在用地、用能等价格上实行优惠政策;对进入城市供水系统的海水淡化水,合理确定价格,促进海水淡化水的生产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