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达成的协议或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由教育部负责对外提供,并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hineseScholarshipsCouncil,简称CSC)具体负责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的外国学生(以下简称奖学金生)的招生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奖学金类别、提供对象、期限和申请条件中国政府奖学金按学生类别分为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另外按项目分为长城奖学金、优秀生奖学金、HSK优胜者奖学金、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和中华文化研究项目等。本科生奖学金: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学士学位者提供,期限一般为4学年(医学专业等为5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并通过中国大学入学考试或经推荐被中国大学免试录取,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硕士学位者提供,期限2-3学年。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在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在华申请者应已获得中国高校的录取,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向申请到中国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者提供,期限3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在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在华申请者应已获得中国高校的录取,年龄在40周岁以下。汉语进修生奖学金:向非汉语专业毕业或无汉语基础、申请来华专门学习汉语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以上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向申请来华进修原本人所学专业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为大学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或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的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向申请来华就某一专题在中国导师指导下进修提高者提供,期限l-2学年。申请者应具有相当于中国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的学历,并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请上述中国政府奖学金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汉语进修生和申请以外语作为授课语言者除外);汉语水平达不到学习要求者,可安排最长不超过2学年的汉语补习,其中需要汉语补习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期限相应延长,进修生的汉语补习时间计入规定的奖学金期限。长城奖学金: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招生类别为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提供对象、期限及申请条件与普通进修生奖学金和高级进修生奖学金要求相同。优秀生奖学金:向已完成原定在华学习计划,并于当年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且品学兼优者提供。期限和申请条件与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要求相同。HSK优胜者奖学金:向在中国境外参加汉语水平考试(HSK)的成绩优胜者提供,来华学习专业为汉语,期限不超过一学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资助从事汉语教学的外国专职汉语教师来华短期研修,课堂教学时间为4周;另安排2周免费教学旅行,可自愿参加;申请者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汉语教学3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中华文化研究项目:资助从事中国文化研究的外国学者短期来华,在中国导师的指导下或者与中国学者合作开展研究,期限不超过5个月。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职位,出版或发表过有关中国语言、文化、历史等方面的专著或论文,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部分奖学金内容1、中国政府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
2、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内容如下: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提供与中国学生同等的公费医疗服务;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提供入学时由入境口岸城市至学校所在城市、汉语补习院校所在城市至专业院校所在城市,以及毕业时学校所在城市至出境口岸城市的火车硬座车票(乘坐通宵火车时为硬卧车票);奖学金生的国际旅费原则上由派遣方负担。另有协议者按协议规定办理。
3、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长城奖学金:与全额普通进修生奖学金或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待遇相同。优秀生奖学金:与全额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或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待遇相同。HSK优胜者奖学金:与全额汉语进修生奖学金待遇相同。中华文化研究项目:免交注册费、研究费、住宿费和紧急医疗费,另按月发给研究补助费3000元人民币,提供一次性图书资料费750元人民币和学术旅行补助费1000元人民币。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免交注册费、学费、住宿费和紧急医疗费,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费2000元人民币;参加集体教学旅行者免交住宿费和交通费,并另提供650元人民币的餐费补助。中国政府将不定期调整奖学金标准,具体情况请参见由CSC印制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指南》。
部分地方政府和学校也设有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具体情况请直接向有关地方政府和大学查询。
联系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事务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86-10-66413253
传真:86-10-66413255
电子信箱:laihua@csc.edu.cn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转自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