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刘勇、刘锡正、刘跃进等人特大团伙持枪斗殴案,涉案的12名被告人全部到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5月初,刘锡正和被害人张某某等人发生矛盾。 5月26日,张某某伙同刘跃进在市某医院将刘锡正的小腿砍伤。2005年7月,刘锡正指派刘勇纠集姚长安、李鹏、冯杰、陈星、胡兴革等人,携带砍刀在本市踩点守候,伺机找张某某报仇。7月13日上午11时,张某某一伙得知刘锡正不服气,又持枪伙同刘跃进赶到另一家医院的停车场,将刘锡正劫持到岳麓区金星大道中段附近,持铁锤将刘锡正的脚踝骨打伤。
得知刘锡正被张打伤后,刘勇携带刘锡正从他人手里购得并交给他保管的一支六四式手枪,纠集姚长安、冯杰、肖巍、陈星、胡兴革、张浩波、韩玉迪等10余人,携带砍刀欲为刘锡正报仇,并指派李鹏负责陪刘锡正看病。随后刘勇与张某某电话预约在本市猴子石大桥上斗殴。当刘勇、姚长安、冯杰、肖巍、陈星、胡兴革、张浩波、韩玉迪等人乘出租车到达猴子石大桥后,张某某持一支五连发单筒猎枪,刘跃进持两支仿六四式手枪,率先对刘勇一伙人开枪,刘勇随即冲到张跟前,朝其身上连开数枪将其击倒。张某某因中枪大量失血死亡。
由于案情复杂,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