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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映辉报道:“我托运送交客户的电脑液晶显示器竟变成了石头!”广州一销售电脑零件档主黄某本月15日向本报报料称:某些物流公司的快递员太坑人了!
黄某在石牌西路电脑城二楼经营电脑零配件。14日下午5时许,黄某应客户之约,让某货运公司前来其档口收货,将分别包装的“飞利浦”电脑液晶显示器、主机和音箱约价值4000元货物托运到广州大学城。当时,黄某因与该货运公司有业务往来,见接货员没有验收货物也未提出异议。不料,当晚9时多,货运公司致电黄某“大学城地点属地未明,货物无法送达”。翌日下午,当黄某查看货运公司送回来的货物时,“搬动包装箱只觉得重了很多,包装箱上封口胶也比原来多了几道”,心里猛地“咯噔”一下。果然,打开后,黄某傻了眼———电脑液晶显示器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大石块,其它主机和音箱则完好无损。
黄某凭发货票报了警,同时向物流公司提出索赔,但该公司以“要查明委托前或委托后被偷换才能定性”为由拒绝赔偿。黄某大喊冤枉,“我怎么可能自己将石头说成电脑托运!那是绝对不可能逃不过验货这一关的嘛!”
为此,警方再次提醒商家:在物流领域中,委托双方必须把住验货这一关,便于出现纠纷时分清责任。
(报料人黄先生,四等奖50元)漫画/陈春鸣
(金陵/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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