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那天抓他,他这辈子可能就完了
警方:延期执法
律师:有过于从宽嫌疑
通讯员 徐晖 记 者 叶建良
本报讯
这是一次“迟到”的执法行动。“警察尽了最大的人情,我以后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 ”16日,蒋再新(化名)被湖州警方逮捕时泪流满面。而早在2个月前,蒋再新结婚当天,湖州警方就已破获此案——婚礼前两天,他偷了邻居家的价值5000多元的3件首饰……
湖州警方之所以悄悄采用监视居住将刑拘延期,是觉得这样的人性化执法,将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改造。
偷来的首饰打成戒指准备送给新娘
今年30岁的蒋再新是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人,家境清贫。2000年,曾因盗窃罪,他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以后,他一直安分守己。几经努力,蒋再新终于在2005年1月17日迎来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这一天他与自己心爱的姑娘喜结连理。
但婚礼的前两天,也就是1月15日中午,他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
当天,他有点事来到同村唐某家中,发现房门紧闭,唐家没人。想到马上要举行婚礼了,自己却没有给新娘准备一点好的见面礼,便动了歹念——他爬墙上了二楼平台,从窗门进入唐家二楼主卧室,就地拿锉刀撬开写字台抽屉,偷走了一只金戒指、一条金手链和一条有绿色鸡心宝石的金项链。
离开唐家后,蒋再新担心成色不是全新的不好看,更怕被人认出,就不敢直接将首饰交给新娘。
于是,他来到镇上一家金银饰品加工店,重新打制了一只女式花纹戒指,并将剩余的金块,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加工店老板。
警方没有在婚礼上抓人
得知家中失窃后,唐某立即向东林派出所报了警。根据现场勘察,民警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熟人作案,且有作案经验,因小卧室尚未翻动。
经侦查,及群众反映,1月17日上午,民警很快确定即将举行婚礼的蒋再新就是犯罪嫌疑人。可此时,蒋家的婚礼马上就要举行,新娘和众多亲朋好友都已热热闹闹地到了。
办案民警当天便打电话给蒋再新,让他在婚礼上找个借口到东林派出所一趟。
此时的蒋再新懊悔不已,一再恳求民警让他先将婚礼举行完毕;而他的父母则哭着求民警,他们会保证配合警方做好监督工作不出意外。
派出所最终决定采取监视居住,延期执法。直至两个月后,蒋再新的老婆怀孕。
延期执法是这样作出的
东林派出所所长张淦江说,他们作出这一决定是经过慎重考虑过的。
警方了解到,蒋以前曾结过婚,后来老婆跑掉了,“再在婚礼上抓人,很可能这个老婆也会跑掉。”
“对一个家庭来说,这种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张淦江说,也许会因为警方的这次抓捕,蒋要打一辈子光棍。
当然,在作出决定前,张淦江说,他们也站在新娘的立场想过——民警也曾向新娘的父母探过口风,新娘那个时候也应该知道蒋做过的这档事。
不过,张淦江认为,之所以这样决定的最关键因素是,蒋涉嫌的这起盗窃案并不属于重大案件,且蒋是本地人,本身容易控制。“人性化执法,将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改造。”
律师:合乎法律程序
但有过于从宽嫌疑
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美玉认为,此举不违背法律程序。其适用的是,《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人性化执法应该提倡。”但胡律师觉得,这次警方此举动,似乎有偏离正常刑事立案侦察起诉的嫌疑,可能过于从宽。
他认为,警方在蒋婚礼完毕后,就可找适当时机实施执法,倘若犯罪嫌疑人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又提出等孩子生完了再抓捕怎么办。
胡律师个人还认为,快捕快诉快判对一个罪犯来说,也有有利的一方面,毕竟监视居住也是限制人生自由的,且这段时期不会像刑拘一样,计算在实刑期范围内。“蒋结了婚,服刑期表现好也可提前释放,到时没做完的事情照样能做。”
《都市快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