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3月18日专电(王欢 范春生)煺毛———开膛———熏蒸, 6000只病死鸡就这样变成了金黄诱人的烤鸡,流向沈阳市大大小小的市场,最终走向餐桌。
17日上午,从安徽农村来沈阳打工的妇女陈秀琴因非法加工病死鸡出售,触犯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被沈阳市新城子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记者从法院获悉,2003年5月至11月间,在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吴三家子村租用的平房内,32岁的陈秀琴把收购来的病死鸡加工制成熟食后,到虎石台镇市场销售,共生产销售病死鸡6000只,销售金额4.2万元。其中有的病死鸡还间接流入沈阳城区市场。
2005年11月7日,陈秀琴被抓获,警方查获死鸡96只。经鉴定,均为病死鸡,不可食用。而在同年4月,陈秀琴曾因生产、销售病死鸡被当地工商部门处罚2500余元。
新城子区法院审理认为,陈秀琴的行为已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