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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文远竹通讯员杨宗元)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州市人事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广州市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要求,广州市公务员每年需要完成12天的继续教育,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将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